版次:005 作者:2023年11月20日
11月2日凌晨,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接到报警求助,驾驶人称在金山大道重光立交段因道路坑洼导致车辆爆胎,请民警到场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驾驶员正在打电话,旁边一辆黑色轿车右前轮受损严重。当民警询问谁开的车时,驾驶员刘某(化名)谎称是代驾开的,因车辆爆胎代驾已离开。交流中刘某说话满嘴酒气,眼神闪躲。民警觉得事有蹊跷,便调取事发路段视频监控,发现驾车的正是刘某本人。铁证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称,当晚和亲戚在某火锅店吃饭,期间喝了五瓶啤酒,结束时已是深夜。刘某自觉状态不错,便自行驾车回家,在金渝大道欢乐谷路段撞到路沿,导致车辆右前轮爆胎。因车辆轮胎受损严重,开了大概一公里后,刘某突然想起一个网上看到的段子,“以道路坑洼为由找市政赔付”可以省钱,便打电话报警求助。结果最后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酒醒后刘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不已。
后经抽取静脉血做乙醇鉴定,刘某乙醇检验结果高达17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一定要严守法律,如果喝了酒,请务必放下手中的方向盘。
别让酒驾害了自己和他人!
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