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定损”,房东莫那么任性

版次:002    作者:2024年04月03日

“提灯定损”成为这两天网上的热梗。3月28日,江西省上饶市一女子发视频称,她租住在上饶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高瓦数“探照灯”对全屋无死角检查,用黄色标签纸标出了墙上、家具上细微的磕碰,简直就像法医勘测现场。之后,房东列出清单要求赔偿一万余元,其中甚至提出要求换蹲坑、赔偿外墙墙砖碎裂损失。

对于这件网友一致认为离大谱的事件,当地村委——东门村村委会回应称:租客本身也有问题,不能单说房东有问题,屋内部分门、橱柜等设施有损坏,经过三方协调,适当赔偿了一点损失费,不存在讹诈租客。3月29日,东门村所属冰溪街道办事处也发布通告,证实双方经村委会组织多次协商,于2023年10月8日达成协议,由小陈(房客)和另一名租客各支付房东郭某某2000元赔偿款。

整个事件已经成为网络的热梗,但是核心事实还是:房东“提灯定损”是不是构成讹诈?

房客损坏了物件,应该赔偿,但是房内的家具、墙壁等正常的磨损,这是房东应该承担的成本,不能转嫁给租客,尤其不能搞狮子大开口。从目前流传到网上的视频看,退房时,房东居然拿出了专业的“探照灯”和黄色标签纸,显然是有备而来;房东的索赔的范围、计价方式也都是极不合理的,超出了正常的范围。

比如,网络上流传的索赔清单看,房东检查发现有2块外墙砖的损坏(一般租客不可能弄坏外墙砖),房东居然开出了高额索赔:两片瓷砖17元+工资300元+相应的物料50元,共367元,他还提出了换门(1800元)、换花洒(880元)等索赔。

可能租客和房东之间有其他纠纷,但是“提灯定损”的索赔范围已经完全超出正常维权范围,明显是有故意讹诈、勒索的嫌疑。刑法专门规定有“敲诈勒索罪”,还衍生出了“维权式敲诈勒索”犯罪的新形态,即,行为人享有或自认为享有一定的正当权利,进而采用带有威胁、恐吓性质的手段来实现所谓权利,索要大额金钱赔偿。如果当事人索赔金额远远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并且动用辱骂、恐吓、围堵、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索赔,其行为性质就可能发生改变,其行为的目的就不再是维权,而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从过度维权变成“维权式敲诈勒索”。

“天大地大,法律最大”,刻薄的房东万里挑一,但是法律必须要守住底线,不能够放任房东胡作非为。无论是房东验房的手段,还是其提出的索赔金额都很难说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所以当地职能部门不能把矛盾推出门,要给出明确交待,不能够再和稀泥了。法律要管得住任性的房东。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