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版次:006    作者:2024年09月09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企业名称 所在地 债权本金 利息 代垫费用 担保人 抵押物 备注

1 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 4936.87 2502.69 0 抵押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茂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茂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游鸿渐、游兴茂、李晓华 1.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川区合办处皂角院综合市场的商铺,建筑面积合计615.78平方米。 2.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88号车库,建筑面积合计7383.86平方米。 3.重庆市大足区茂田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第3层1至38号的门面、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89号10幢5-1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4756.68平方米。

2 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 599.42 128.65 5.47 抵押人: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人:余永辉、黄梅、董奇、张绍芬、何家泉、重庆市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奇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綦江区馨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綦江区古南镇北街24、68号的商业用房3846.35㎡。

合计 5536.29 2631.34 5.47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4年8月2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9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录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883848057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